《国歌法》原意旨在尊重 曾国衞:不损言论自由

2020-05-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国歌条例草案》今日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接受本报访问时表明,《国歌法》立法原意为维护国歌作为国家象徵的尊严,以及使市民尊重国歌,进行本地立法亦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他强调,「表达意见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要以侮辱国歌的方式进行」,法案实施不影响言论自由,盼市民理性对待、议员实事求是协助特区政府完成宪制责任。对于有网民发起今日围堵立法会反对法案,他不希望有人以身试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国歌法》的核心精神在于维护国歌作为国家象徵和标志的尊严,希望市民尊重国歌,而《国歌法》于一七年十一月已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写成条例草案后经过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详细讨论,期间广纳各界意见,去年完成审议工作,可惜内会经历半年仍无法选出主席,导致草案一直无法恢复二读辩论,庆幸内会停摆问题已解决,期望议员可客观理性进行辩论,尽快审议条例法案及通过。

「很多时候坊间形容是恶法,甚至对言论自由有所打压,这些全部都是误解。」曾国衞反驳指,有人故意抹黑及妖魔化《国歌法》,实际上《国歌法》只有十四条条文,本身争议性不大,部分条文属指导性条文,例如应以甚么方式奏唱及奏唱国歌时的礼仪等,旨在提醒市民应如何具体地尊重国歌,至于设有罚则的条文主要针对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当具侮辱意图或在不适当场合奏唱国歌才会构成罪行,「纯粹表达言论、意见无问题,只要你不是公开、故意,具侮辱意图地进行侮辱性行为,基本上不会存在所谓误堕法网的情况。」

曾国衞重申,《国歌法》不论举证及法庭审判的尺度和要求很高,若非存在故意侮辱国歌的情况,根本不需要担心会构成罪行。

今日有网民发起围堵立法会,图藉妖魔化《国歌法》煽动公众情绪,「不希望大家故意去阻挠,甚至破坏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希望市民理性面对这个情况,特别是现在仍然有限聚令,不要去冲击或阻挠,不要以身试法。」他补充,「假设在外围,有声称会堵塞,这方面警方会维持秩序,会进行适当部署。」

「一国」是「一国两制」的前提,他强调,不论议员有何派别、有何政治取向,在拥护《基本法》、「一国两制」下,大家努力完成宪制责任才对。大会应聚焦讨论条文本身情况,相信立法会主席等在讨论范围上会作规范,「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到时会作适当反应。」由于立法会主席已就辩论设时限,「议员如果再去拉布意议不大,希望大家理性讨论,实事求是协助特区政府完成宪制责任」,冀可继续循目前立法程序有效通过法案。

政制局会进一步加强《国歌法》宣传工作,包括制作短片、单张等,在不同媒介和平台多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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