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置称消费券无违规
2020-05-14 00:00
金管局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某一计画属《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下受监管或可豁免范围,须视乎该计画的运作模式和条款等而定。一般而言,计画涉及消费者消费满指定金额后,可免费换领一些在指定商店使用的「优惠券」,即不涉及「优惠券」持有人支付款项予发行人,多属《条例》下获豁免范围之一;且此类豁免不涉及计画的储值金额是否低于100万港元。
局方又指,由于每个计画具体操作和条款都不相同,需检视个别计画的详细资料;正与个别商场理解其情况,以取得所需资料作有关检视。
海港城和时代广场则表示,本次推广计画不受金管局规管,亦未违反《条例》相关法律规定;且亦与金管局接触,并清楚解释。两家商场已徵询法律意见,又强调本次消费券并非储值工具,无任何储值功能,不可兑换现金,亦不能当货币使用,不能单凭消费券换领货品或服务。
海港城及时代广场于5月11至17日举办名为「Rewarding Everyone」的全港性消费奖赏计画,以信用卡消费满指定金额,能兑换旗下商场的消费券,金额总值1.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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