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认连侬墙贴文宣棍袭警员
2020-04-22 00:00
辩方另提到被告当日因受到警员挑衅及冒犯而犯案,被告感到社会不公义而选择张贴文宣表达意见,但事主却踩烂该些文宣,并以粗言秽语指骂被告,被告受辱后一时冲动犯事。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闻言称不理解被告如何被挑衅,并指「人哋睇完有人哋意见」,不代表被告可以因而出手伤人。
辩方则解释,被告的作为不对,但当时警员并非表达个人政见,讲脏话及踩烂文宣纯属挑衅,被告因觉得被人身攻击,感到愤怒才会犯案。
五十六岁被告蔡妙儿,普通袭击罪指她于去年十月一日在太子港铁站B1出口外袭击男子罗国威;同案四十二岁男被告卢家业,昨日否认一项袭警罪,他续获准保释外出,案件押后至六月三日预审,辩方表明将争议两份警诫供词内容。
案情透露,案发前被告正在太子站B1出口外的行人路张贴文宣,期间身穿便衣的警员罗国威踩在海报上,因差点「跌低」而提醒在场途人。但被告却突然情绪激动,冲上前并以棍打伤警员的右手臂一下,警员于是捉紧被告防止其再施袭。其后有警员到场增援,拘捕被告。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三八一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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