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遇袭缺医疗报告 官批评外判主控草率

2020-04-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年轻男侍应前年年底与内地女子约会,期间不满对方要求离开,以砖头袭击对方导致脸部骨折,他早前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原定昨在区域法院接受判刑。当法官彭中屏要求外判检控官提供事主最近的医疗报告,惟控方只能提供事主手写的索赔清单,彭官认为欠缺客观性,控方乃撤回文件,彭官直斥主控官不应替事主决定索诉意向,只好依赖事主伤势图片和旁听聆讯的事主母亲口述女儿伤势量刑,事后批评控方预备工作「草率、有进步空间」,将案延至五月四日处理赔偿事宜,惟控方坚持不会跟进事主伤势报告。律政司发言人表示,「由于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作出评论」。

彭中屏法官(见图)要求外判检控官提供事主最新医疗报告作参考,惟控方解释,事主已返回内地,只有一份事主亲笔写的「报告」可呈堂。彭官斥文件内容犹如「索偿清单」,内容过于主观,强调案件并非民事诉讼,法庭不会因此颁下赔偿令。控方于是要求毋须理会文件,彭官指斥控方不应擅自替事主作决定:「你作为主控官,你叫我唔理佢?我觉得主控官咁做系唔啱嘅。」

彭官续问:「咁你无报告,相都有啩」,外判检控的大律师乃呈上数张照片显示事主的上唇、额头有疤痕,反映脸上有多处永久伤痕,并传召事主母亲口述女儿伤势透露,「单是女儿的住院费已达十八万,回内地后又再求诊,她的头脑至今仍有问题」,两万元绝对不足,期间彭官又揶揄控方预备工作有进步空间。

至于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愿意赔偿事主两万元,惟彭官看过事主伤势照片后坦言,估计医疗费用超过两万元。

辩方解释,被告当时误以为事主默许二人发展进一步关系,惟事主表示要回家,令他感到被背叛,遂在情绪失控下犯案。

案发前年十二月二十日,廿四岁被告伍康华相约事主在西贡海傍饮酒。至凌晨三时许,事主准备离去,但遭被告拉扯,事主大叫「救命」,被告便拾起砖块打她头部,直至对方不省人事仍继续施袭。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五三八──二〇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