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遇袭缺医疗报告 官批评外判主控草率
2020-04-22 00:00
彭中屏法官(见图)要求外判检控官提供事主最新医疗报告作参考,惟控方解释,事主已返回内地,只有一份事主亲笔写的「报告」可呈堂。彭官斥文件内容犹如「索偿清单」,内容过于主观,强调案件并非民事诉讼,法庭不会因此颁下赔偿令。控方于是要求毋须理会文件,彭官指斥控方不应擅自替事主作决定:「你作为主控官,你叫我唔理佢?我觉得主控官咁做系唔啱嘅。」
彭官续问:「咁你无报告,相都有啩」,外判检控的大律师乃呈上数张照片显示事主的上唇、额头有疤痕,反映脸上有多处永久伤痕,并传召事主母亲口述女儿伤势透露,「单是女儿的住院费已达十八万,回内地后又再求诊,她的头脑至今仍有问题」,两万元绝对不足,期间彭官又揶揄控方预备工作有进步空间。
至于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愿意赔偿事主两万元,惟彭官看过事主伤势照片后坦言,估计医疗费用超过两万元。
辩方解释,被告当时误以为事主默许二人发展进一步关系,惟事主表示要回家,令他感到被背叛,遂在情绪失控下犯案。
案发前年十二月二十日,廿四岁被告伍康华相约事主在西贡海傍饮酒。至凌晨三时许,事主准备离去,但遭被告拉扯,事主大叫「救命」,被告便拾起砖块打她头部,直至对方不省人事仍继续施袭。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五三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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