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状」「准律师」分批行认许仪式

2020-04-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星岛日报》于上月下旬独家揭露,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法庭停摆两个多月,令「准大状」完成实习期后,一直无法在高院接受执业认许仪式( Admission ),导致他们既非见习大状,亦非执业大状。司法机构有见及此,决定在法庭停摆期间,于本周六起分批为「准大状」及「准律师」进行认许仪式,令他们及早取得执业证书,成为「真大状」,逃过「零收入」的惨况。

消息指,司法机构于上周四通知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表明若公共卫生情况许可,高院将于本周六(四月十八日),恢复为「准大状」及「准律师」进行执业认可仪式,并订出十项规条,包括每位准大状或律师最多邀请五名亲友参与仪式,及必须在指定地点拍照,当事人在拍摄时可脱下外科口罩,其他合照者则不准除口罩等等。

司法机构发给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的书面通知,表示由于疫情影响,法庭一再由本月十四日起,再暂停正常运作至五月三日,但司法机构在公共卫生许可下,决定在本月十八日起恢复进行准大状和准律师的执业认许仪式。为免大批人同一时间聚集,司法机构订下十项规则,包括(一)每个认许仪式仅维持十五分钟,而每次只容许三位准大状或律师连同亲友同时出席,(二) 有关仪式将在公开法庭进行,但不设立即场口头演说,只接受不能超出两页纸的书面演说内容,而书面演说文件必须在两个工作天前交给负责的法庭书记,在进行仪式时有关书面文件会被视为已阅读及存入法庭档案。

(三)准大状接受认许仪式时,其师傅毋须出席参加,(四)准律师的师傅则可以参与,但必须穿著律师袍,当负责的法官在庭上宣布申请人成功正式执业律师时,该律师需要宣誓及在律师名册内签署。(五)每位出席仪式的准大状或律师,只能最多邀请五名亲友参与,所有人士入庭前必须接受量度体温,及戴上外科口罩,否则一概不准进入法院大楼,且入庭的参与者需要隔位而坐。

另(六)当每个十五分钟的仪式完成后,法庭职员会带领各人在同一层的指定地点拍照,除了该大状或律师本人在拍摄时可以脱去口罩外,其馀合照者一律不得除下外科口罩。(七)为了安全及人群管理,所有大状或律师和其不多于的五名亲友,不准在高院正门外拍摄。(八)每个十五分钟的仪式完结后,要排队方式轮候拍摄,(九)身为主角的大状或律师在拍摄时获准脱下口罩,但不准与人交谈,(十)每组人士拍摄完结后,须立即离开法院。

根据《大律师(认许)规则》,一般见习大状在完成实习期后,须先向法庭申请认许,通过认许仪式后,才可成为正式的执业大律师,但因现时法庭停摆,一众准大状的认许仪式日子要一拖再拖,变成「两头唔到岸」,又不能再跟师傅工作,又不准未有认许证书而自行执业,令该等准大状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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