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集结等罪 六男女准保候讯

2020-04-10 00:00

■被告雷启添。
■被告雷启添。

(星岛日报报道)示威者于去年十月十三日号召「十八区开花」,当天中午牛头角有示威者聚集及堵路。警方其后翻查闭路电视调查,起诉六名当场被捕的男女非法集结、管有工具意图作非法用途等罪名,其中四人是学生。案件昨在东区法院提堂,辩方申请将案押后至六月廿九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给予被告法律意见。众人准以现金五千元担保,期间须居于报称地址、不准离港及每周到警署报到。

六名被告依次为陈松琛(二十岁)、林恩铃(廿五岁)、赖心诺(十七岁)、吴欣庭(廿一岁)、何俏朗(二十岁)及雷启添(卅三岁)。首五名被告被控于去年十月十三日,在港铁牛头角站外非法集结。陈、赖、林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索带、士巴拿、螺丝批等工具,意图作非法用途。

林再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指她于同日同地,管有一罐黑色喷漆,意图用以损坏他人财产。雷则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五三八——二○二○。记者 张旭珊

■被告林恩铃。
■被告林恩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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