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五人申终极上诉被拒

2020-04-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〇一四年占领运动期间七名警务人员执勤时涉在金钟添马公园暗角处围殴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各被裁定袭击罪成判囚两年。去年七月其中两人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释放,其馀五警则获酌情减刑,但维持定罪。五警昨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许可,指下级法庭以错误的测试准则,接纳涉案的公开片段为呈堂证供。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和张举能拒绝批出申请许可,择日颁布裁决理由,五人翻案无望。

被定罪的五警包括总督察黄祖成,高级督察刘卓毅、警长白荣斌,侦缉警员陈少丹和关嘉豪。至于馀下两名警员刘兴沛及黄伟豪,去年已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和刑罚。各人已服刑完毕,其中一名上诉人黄祖成亲自到庭旁听,离开法院时没有回应记者提问。

上诉方指,原审裁判官未有采用正确的准则,评估新闻片段的完整性及真实性,便容许证据呈堂。上诉方指,现今科技发达,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下载片段,而且篡改影片内容并非难事。本案中,呈堂片段时间并不连贯,而且控方没有传召案中拍摄暗角片段的摄影师,辩方无法作出盘问以核实影片的真确性。

马道立法官同意影片是众被告定罪的关键,反驳指既然证据重要,有关议题应该开审前处理好,反问上诉方为何要在裁决后才提出。李义法官亦重申,原审裁判官和上诉庭所采取的评估方法,已足以排除有关影像证据呈堂性的合理疑点。律政司一方则重申,原审裁判官和上诉庭均在判辞中裁定,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呈堂影片的真实性。

案件编号:终院刑事上诉四八、四九——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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