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乐士质疑陈「开会」 不可豁免
2020-04-08 00:00
有法律界人士包括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质疑「开会」一词的说法,他认为立法会议员应在指定地点如会议厅开会,其他地方则不获豁免。江乐士又严斥其行为不负责任,身为立法会议员不代表可凌驾法律,提醒警方若掌握足够证据即可作出检控。
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回应本报查询称,若然报道属实,陈淑庄非但没有向公众树立榜样,更疑以立法会议员身分凌驾法律,行为不负责任,呼吁警方跟进事件,调查陈淑庄一行人是否违法、公众场所的定义等。鉴于许多新型肺炎的案件都与律师有牵连,江乐士担心该会议没有在安全的条件下举行,各人或会交叉感染。
陈淑庄则解释,「当时已落闸,是一个私人地方,并非公众场所。」不愿具名的执业大律师认为在门外张贴「private」 告示形同虚设,他举例指,在办公室门外贴同样告示,但有客户叩门也无任欢迎的话,代表该处并非私人地方。另外,「拉半闸」属其中一个因素,决定该处是否属公众场所。
他又举例指,如在西贡有一家商店,东主本身都居于店内,该店有出售啤酒,店东家族有五十名成员,如他们因各种原因如探望友人、庆祝生日来到商店饮酒,故是否属违法将取决于实际情况,并不能一概而论。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网上发文,指「酒吧聚会」当晚,元朗区区议员张秀贤已经承认有参加,张秀贤不是酒吧或饮食业从业员,他又曾陪同林瑞华到元朗的多家食肆探访,质疑张秀贤是林瑞华在元朗的饮食界的「桩脚」,当晚聚会涉及林瑞华选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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