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盟干事被控管有伸缩棍

2020-04-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禁蒙面法生效翌日,全港各区均有示威活动。职工盟干事邓建华及三名学生,分别被指管有伸缩棍、可发出激光射线的仪器、弹叉、胶索带等物。事隔半年,四人各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昨在九龙城法院提堂。三案分别押后至五月二十八日或六月十二日,四人续准保释外出。

被告邓建华(三十岁,见图)为职工盟干事,被控于去年十月六日在旺角警署内管有一支伸缩棍及两包索带。另外两被告为男学生陈华斌(十九岁)及女学生李芷盈(十七岁),则于同日在九龙大埔道五十六号后巷,管有可发出激光射线的仪器,李则多管有一包胶索带。辩方申请将两案押后至五月二十八日,以索取控方文件。三人续准以原有二千元保释候讯。

同日一名十五岁少年被指在九龙塘真光里一号,管有一支弹叉、四粒波子、一支断行山棍,以及可发出激光的仪器,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昨在九龙城法院少年庭提讯。该案则押后至六月十二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被告现以二千元保释外出。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七○○○○九、五○五、五○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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