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女警拒戴口罩 抽血员现轻微病徵

2020-03-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日确诊新冠病毒的二十二岁女警,本周三求诊明爱医院时,经抽血员劝喻后仍然拒戴口罩,两名抽血员被列作密切接触者,一人有轻微病徵,另一人要被检疫。医管局表示十分关注,指患者行为会增加员工及其他求诊者感染风险,两名抽血员暂时无法工作亦对医院运作构成巨大影响。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形容女警行为不适合,警方则对事件深感抱歉,有医生工会建议当局以医管局条例检控女警。

医管局总行政经理(病人安全及风险管理)何婉霞昨日主动指,女警本周三求诊时有咳,医院同事劝喻她佩戴口罩,同事完成其他工作后发现女警仍然无戴,一度有两位抽血员为她抽血、静脉注射及打印心电图,二人当时有戴外科口罩及手套,但考虑到他们跟无戴口罩的女警接触逾十五分钟,因此都将两人列为密切接触者,其中一人有轻微病徵已求医,另一人则送往检疫。何婉霞表示,两名抽血员之后亦有照顾其他病人,但有戴口罩及注意手部衞生,局方对此感到安心。

她又称,大部分病人都愿意配合医院戴口罩的措施,若遇上屡劝不改情况,会以同事安全作最重要考虑,并会召唤保安员寻求协助,若病人依然不合作则要通知医院管理层。何婉霞昨两度被问会否谴责该女警及向警方投诉,她都无正面回应。

公共医疗医生协会会长马仲仪批评,涉事女警行为自私,亦认为医管局态度软弱无力,未能保护同事安全,指出该女警经劝喻后仍然拒绝佩戴口罩,已经扰乱医院秩序,当局可考虑透过《医院管理层附例》7(1)(d)检控该女警。根据该条例,任何人不得在医院内作出不雅或影响秩序的行为,违反人士首次定罪可处罚一千元,罚款级数之后经过修订,第一级罚款提升至二千元。她建议再有类似情况时,同事应通知上级并等待对方戴口罩后才提供服务。

警方facebook指女警留医期间,部分时间无戴口罩,警方高度关注事件,并对医护人员、服务构成影响及引起社会不安深感抱歉,已即时联络该女警,要求她必须遵照医护人员指示,保护他人避免受到感染。据知,确诊女警当晚留医期间,因口罩湿透故除下睡觉,入睡时被医护人员发现被劝戴回口罩,但她没有拒绝劝告,只属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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