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被掳罪成 林子健上诉押后判

2020-03-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民主党成员林子健三年前涉嫌向警方讹称遭人迷晕后被掳走,更称被人在双腿镶上二十一口钉书钉,裁判官去年裁定林一项「明知地向警务人员虚报有人犯罪」罪成,更形容林自编、自导、自演此拐带事件,遭判囚五个月。林不服定罪上诉,案件昨于高等法院进行审讯。李运腾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指他须观看涉案闭路电视片段以作分析,亦说:「如果成条街得一个人三头六臂嘅话都唔会认错人啦」,案件则押后至择日颁下书面判词。

本案为法院因疫情暂停「营业」后审理的首宗上诉案件,代表林子健的陈伟彦大律师陈辞指,原审裁判官信纳身为警察的控方证人所指,闭路电视片段中蒙面男子的背囊和内八字步姿可证明他是林子健。李官提出原审裁判官可能没有依靠控方证人的证词,而是依靠环境证供来推断出蒙面男子是林子健。陈称该控方证人明显并非专家证人,只是在调查时看过逾千小时的闭路电视片段,及与林子健相处八小时的「特殊知识」,又认为裁判官没有交代裁决是依靠自己的观察还是控方证人的供词比重,不公平的情况就像「搬龙门」、「转阵都唔向辩方『单声』」。

陈大状亦强调,涉案闭路电视片段中疑似林子健的身影,「有啲影到林子健个样,有啲影到有个人戴眼镜蒙面,有啲根本睇唔清楚咩样」。李官不禁加插一句说:「几十个路人睇到喎,有无咁桥呀?」陈则指疑似林子健的蒙面男子可以是他人戴上口罩、帽子和太阳眼镜假冒,不应该有「点会咁桥」的想法。案件编号:裁判法院上诉一七九——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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