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制土弹 高院拒家居监控保释

2020-03-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三名男子去年底涉于屯门测试遥控土制炸弹,同被控制造爆炸品及串谋有意图伤人两罪,其中一名无业汉昨于高等法院,提出在家安装闭路电视作保释条件,惟法官李素兰形容此属史无前例,强烈不建议提出相关保释条件,因当中牵涉私隐、实际操作问题及不能防止被告弃保潜逃,法庭日后很可能不会接受,最终拒绝予以担保,更叮嘱控方将信息传达至下级法院;惟一月下旬起,分别有四宗案件获批以电子监控作担保条款,法官黄崇厚更主动建议引入电子监控装置处理保释候审人士,明显与李素兰法官持相反意见。

律政司发言人回覆本报查询称,「律政司会研究法官的命令和主控官的报告,从而作出适当跟进。由于有关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不适宜作进一步评论」。

无业汉关嘉耀(二十七岁)、实验室助理徐天乐(二十七岁)和电器技工何健忠(四十岁)被控于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屯门小冷水路的山坡制造遥控土制炸弹,意图使警务人员受伤。

辩方大律师郭憬宪提出在家中安装闭路电视作其中一个保释条件。惟李官考虑到私隐问题、二十四小时监控被告并非警方责任,同时未能防范被告潜逃,明言法庭日后将不会接受此项保释条件,要求控方向下级法院转达。

另外四宗获批以电子监控的案件分别为去年十一月被控袭警及意图妨害司法公正等五项控罪的韦颖恒(三十五岁)、疑于去年十一月底携带粉末TATP回校的中六生黎文光(十八岁)、涉于去年平安夜藏有烟雾饼等的副学士学生邝伟邦(十九岁),及涉嫌于一月在上水吴屋邨制造炸药DNT的机械技工黄伟然(二十九岁)。

黄官批出韦颖恒担保后指,如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有重犯或弃保潜逃的风险,被告无案底并有良好背景的话,贸然拒绝其保释属「未定罪便拘禁」,故建议政府及各界人士考虑加入电子监控系统作协助,虽电子监控系统或有利有弊,但仍冀政府认真研究。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杂项一○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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