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承认袭记者保释候惩
2020-01-04 00:00
被告六十一岁郑丽方(见图),被控在二○一九年六月三十日,在香港中环添美道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袭击《大公报》记者周峻峰及香港01记者陈淑霞。
案情指,当日下午六时许,郑丽方与其他参与撑警集会的人士,在立法会门外隔着玻璃指骂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多家传媒上前采访摄拍。其间郑丽方三次用手拍打一名《众新闻》记者的镜头,周姓记者出声喝止,但遭人捉住他的手,郑丽方遂上前以右手肘袭击周,击中其左边锁骨。陈姓记者其间以手机拍摄被告,即遭被告「起飞脚」踢其左腿及右胫。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因不满遭周姓记者喝骂而施袭,又因怒愤而袭击陈姓记者。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与丈夫同住,有一位将分娩的女儿及一岁半的孙儿,身家清白,并且一直奉公守法。她已因犯事而感到后悔,并且表示日后将学会控制情绪,不再于集会时与人起冲突。惟被告离开法院时,依旧低声轻骂在场记者:「有咩好影啫?黐线!神经病!成班假记者,黑记!」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二——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