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马写「畜牲」厨工罚二千元
2020-01-04 00:00
四十三岁厨房工黄国杰声称不满警方滥权,上月十一日路过警察学院侦缉训练中心外,一时气愤以黑色箱头笔在水马写上「畜生(牲)」两字,遭巡逻警员发现及拘捕,他昨在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刑事损坏罪。辩方求情称,被告只因一时冲动而犯罪,望法庭考虑其初犯及坦白认罪,涉案受损的水马亦非达至严重程度,予以轻判。裁判官梁少玲指被告破坏的公物虽非至严重,惟其表达方式实属不恰当,考虑到被告初犯,判罚款二千元及赔偿二百七十七元清洁费。
另外,一名退休汉吴伟文(见图)于去年十月中旬在港铁香港站外,声称因情绪失控,将机铁手推车撞向警车,被告早前承认一项企图刑事损坏罪,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林子勤考虑到案情、被告背景及感化官建议后,判被告接受十五个月感化令。
辩方律师昨在庭上再求情指,被告今次事件中已得到教训,有真诚悔意,愿意接受感化令,并听从感化官指示。加上被告自十年前干犯刑事罪行后,已洗心革面,认为被告适合判以感化,不需判社会服务令。
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二四——二○二○、东区刑事二三九三——二○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