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王打劫囚56月 官嘱出狱后搵份工
2019-11-20 00:00
金贝理法官判刑时指,六十二岁被告何东成没有在案发后即时自首,此案亦在他假释出狱后受惩教署监管期间所犯违反监管令,故不相信他对所犯的事感到后悔,被告亦须为其过错而承担责任。被告共有多达四十一项案底,亦是抢劫、盗窃及入屋犯法的惯犯,本案明显有事前精密计画,法官不相信被告不知道其同伴在抢劫持时有武器,而且被告抢劫时毫无疑问地使当时附近市民及游客惊恐,幸运地没有人因此件案件而受伤,法庭有责任保护市民并而把被告判囚。
法官指被告现已一把年纪,相信他出狱后重犯机会将降低,亦可见到被告不少亲友到庭支持,故寄语被告出狱后切勿再犯罪,皆因惯犯每次重犯只会令刑期更长,若被告遇到问题应先找亲友寻求解决办法,亦应在出狱后持正面生活态度,找份简单工作赚取正当收入来度过馀生。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一九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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