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承认侮辱国旗候惩

2019-10-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一岁青年于上月在沙田损毁五星旗,将五星旗掷入水池和城门河,青年昨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侮辱国旗罪,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本月二十九日,以候被告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始判刑,被告准以一万元保释外出,须遵守宵禁令及不可离港,亦不可踏足沙田新城市广场一百米范围内。

辩方求情称,被告罗敏聪中六毕业后投身社会,案发后转任冷气技工学徒,本案已对被告及家人造成困扰,被告父母除撰写求情信,昨亦有到法庭旁听,被告的两名老师亦写求情信,被告知道自己做错。希望法庭考虑被告过往无案底,判处罚款了事。

案发今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告响应社交媒体号召,到沙田新城市广场集会表达不满,至下午三时左右,有蒙面示威者将一幅五星旗由沙田大会堂旗杆拆下,把五星旗喷黑,被告与其他人将五星旗由新城市广场三楼掉到广场与大会堂之间地面,之后又将五星旗掉入一架垃圾手推车,再将手推车推落沙田公园水池,然后从水池将五星旗拾起掉落城门河。被告事发当晚遭警方拘捕,警诫下被告承认贪玩犯案。

案件编号:沙田刑事三六一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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