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点评】提升校政管理 校董须有自觉

2019-08-13 00:00

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教师堕楼身亡,法团校董会日前审议独立调查委员会报告与建议,程尚达昨在本栏提过,校方日前即时解雇涉事校长罗婉仪,反映校方认定问题严重。事实上,独立调查委员会亦提出多项建议,改善校董与教师的沟通,至于能否改善问题,仍要观察。

观乎独立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不少涉及校董会与教师的沟通机制,包括由校董会成立「校董教师谘议会」,由校董与不包括校长或副校长的选任教职员代表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一次,让教职员代表可坦诚地向校董反映校政及管治的意见,校董亦可向教职员代表解释政策,同时建议校董会与教职员通过非正式接触,促进了解与协作。委员会亦建议加强现任及新任校董培训,让他们发挥领导学校的角色,同时为教职员安排沟通及调解培训课程。

这些建议与上月初提交报告,教育统筹委员会属下的校本管理政策专责小组建议,有不少相似之处,比如加强校董培训、正式及非正式途径与持份者沟通等,可见独立调查委员会在落笔时有所参考,并非闭门造车。不过,独立调查委员会提出的「教师校董谘议会」,实际是不少津贴学校的校本经验,然而成效不足,主要因素是教师与校董之间,对谘询机制的自我期许有落差,事实上,不少校董误解校本管理的责任在校方管理层,令校董会监察校政的功能被弱化,同时教师对谘询机制信任度不足,造成谘议会流于形式,甚至形同虚设。

无论制度设计如何改善,最重要是校董对于个人角色有正确的自觉与认识,校董虽是义务性质,但绝非礼仪或象徵式角色,他们须承担学校管理的责任,包括制订学校的教育政策、计画及管理财政、人力资源、设计与推行课程等,同时就学校表现向当局及办学团体负责,角色相当吃重,故他们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具备监督校政能力,校董如疏于校政,随时为校政混乱埋下伏笔。

虽然如此,校董始终不能随时在校内,尤其是非选举产生的办团校董、独立校董均是校外人士,如何与教师、家长等持份者联系与联络,既要制度设计上有巧思,形式上要发挥创意,需要当局、办团与学校集思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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