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资料张贴连侬墙 私隐署︰违反法例

2019-07-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引发多区都有市民自行设置「连侬墙」声援示威,部分贴有警员及家属的私隐。私隐专员黄继儿发表声明,称截至昨日下午五时正,公署未有接获有关警员个人资料被张贴于连侬墙的投诉,但强调任何人都必须尊重他人个人资料私隐,而类似的欺凌行为亦可能涉及其他民事和刑事的法律责任。

私隐专员黄继儿昨日表示,任何人披露(如公开展示)其他人士的个人资料时,无论该等资料是否从公共领域取得,都必须考虑收集和使用相关资料的手法是否合法和公平。若收集及披露个人资料以达欺凌、具煽动性和恫吓的不法目的,肯定是不合法、不公平及违反《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或其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他再三强调,任何人都必须尊重他人个人资料私隐,而类似的欺凌行为亦可能涉及其他民事和刑事的法律责任。公署又指,任何人如违反《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私隐专员可发出执行通知,指令违反的人士或机构采取补救措施。不遵守执行通知属于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最高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任何人士如怀疑其个人资料私隐受到侵犯,而又能提供表面证据,可以向公署作出投诉。值得注意的是,违反《私隐条例》有可能构成刑事罪行,而在这情况下便会涉及警方的刑事调查,并由律政司决定是否向个别人士或机构提出检控。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