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大师被盗肖像宣传 揭康文署活动乏监管
2019-07-11 00:00
案件受害人二胡大师王憓接受本报查询时称,他于去年五月底随父亲完成内地巡演回港,准备出席六月一日晚上于香港大会堂举行的「二胡大师班」,岂料他学生发现王氏父子同日于尖沙嘴文化中心亦有表演,对两人「分身有术」大感奇怪,遂向王憓查询,始揭发事件。
王憓忆述,他于去年六月一日向文化中心职员查询主办机构资料,并表明他两父子从没有答应主办机构香港音乐艺术学院作出表演,惟主办机构一直没有向他作出交代,他决定向海关投诉。王憓对主办机构采取冷漠的处理手法感奇怪,假若演奏会顺利举行,主办单位届时会如何解释他两父子缺席的因由。王憓指责对方不但是盗用二人的个人肖像作虚假宣传及招徕,更严重损害他们的名誉、信用、形象。
四十八岁被告欧阳咏琴,报称音乐家,同时为香港音乐艺术学院董事,被告求情透露,香港音乐艺术学院属慈善机构,故她无收入,只靠过往积蓄生活。裁判官吴惠芳昨在判刑时指,留意到被告的财政状况似乎不太理想,劝喻被告要面对现实,利用积蓄举办免费音乐会是「非常崇高」,惟「理想还理想,现实终究系现实」。被告在庭上再次承认自己疏忽和「蠢」,吴官对被告表示:「蠢咗就唔可以再蠢,要学聪明啲」,又警告被告若「下次再犯就系故意」。
案情指,被告于前年六月二十九日向香港文化中心申请举办两场将于一八年六月一日及六月二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音乐厅举行的演奏会,前者为钢琴演奏会,而后者则由西方音乐家及二胡大师王国潼和王憓出演。惟王憓随后从学生口中得知事件,发现二人的相片被盗用宣传,王憓六月一日早上找康文署查询,被告下午才取消节目,王憓遂向海关举报,指自己与其父从未授权该公司使用二人的照片,二人亦未曾答应出演任何演奏会。「法国五月」的市场总监随后亦证实「法国五月」从未支持该活动。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她在未有向王憓确认父子二人会否出席的情况下,私自下载二人照片放入海报,亦承认疏忽没坚持确认二人有签合约。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一五三一—二〇一九/九龙城传票一六八九四、一六八九五—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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