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涉贪案】辩方指陈「人都畀埋」「就算贿都系贿个心」

2019-06-1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收受赌王姨仔陈婉玉五十一万贿款渎职案,控方昨结案陈词指,冯陈二人在案中刻意声称不知道对方在公务上的身分,「愈回避、愈欲盖弥彰」,意图以「私人关系」来混淆视听,目的只为自己开脱。辩方则反驳称,「甜头」可以作不同演绎,陈冯关系如夫妻般,就如「你畀利益给情人,这是无辜的甜头」,陈视冯为感情依靠,「咁仲畀乜嘢甜头,讲得俗啲,人都畀埋佢,佢就算系想贿,都系想贿冯生个心」。主审法官游德康将案延至八月十四日裁决。



代表陈婉玉的资深大律师余承章昨形容本案为一宗很简单的案件,法庭在考虑案情时必须要考虑冯陈二人实是「夫妻」及「隐婚」的关系,有时有名分的人未必是最亲的人,没有名分的却可以「两脇插刀」,冯陈二人的关系在冯离开政府后,仍然维持逾十年,法庭不是要作道德审判,但请法庭考虑一段深厚真挚的感情,「凭乜一定话系因为公职上既利益」。

余大状续指,陈冯之间的关系本身已能完全地解释雍景台单位的临时订金的性质。从人生经验得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微妙、很多时很难用以偏概全的因素准确界定。即使陈婉玉「大嗱嗱畀一百万给冯」,亦只是想保持二人的关系,又怎能指是贿赂,「就算系贿,都系贿冯生个心」。

他指控方在审讯中完全没有挑战冯陈之间的亲密关系,正如冯形容陈婉玉的性格「低调,有问题唔会面对,鸵鸟政策」,当时陈正经历婚变和离婚打击,以及她遇到冯后发展的一段真挚感情对于她的正面影响,加上陈冯情侣关系中两者位置的悬殊,一个有妇之夫和一个非常需要感情支柱的女士、以上各点都会影响到法庭对于五十一万元性质的看法。

余大状强调,若然法庭不能稳妥地确定陈授予冯有关利益时的意念是和冯职位有关、法庭便不能确定陈存有控罪中所须的犯罪意图。他反问:「刚经历离婚又重投爱河的陈,『爱情大过天』,突然变得计谋重重,因而贿赂一个高官?」他指这完全不符合陈的为人。

余大状指,辩方基于当时陈冯情侣犹如夫妻的关系、所谓的五十一万利益根本不与冯的公务员工作或身分扯上任何关系,冯陈虽然必须将他们的亲密关系保密、但仍然由独立证人及客观证明到他们的关系,可见二人亲密程度溢于言表。

从庭上证供所知,陈十分顺从冯的意思,购买邻近冯的居所物业作自住用途,方便争取冯下班回家途中与她小聚三十分钟。余大状指,热恋中的陈对冯感情上的依附,控方根本没有直接证据,将控罪中涉及的所谓利益与冯的公务员扯上关系,相反陈未有向冯追讨购买雍景台的临时订金可以是基于二人的私人关系。

余大状认为控方的指控流于表面,根本「站不住脚」,故应判处陈婉玉向冯永业提供利益罪名不成立。

现年五十五岁的冯永业,被控身为公职人员收受陈婉玉五十一万元,作为倾向优待陈所控制的三家公司,即港联直升机、港联航空及港联直升机(香港)。六十二岁的陈婉玉则以上述相同理由,向冯提供五十一万元贿款。冯另被控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即于〇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至〇六年七月九日期间,于履行公职过程中向政府隐瞒或披露该笔款项。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七六一—二〇一八。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