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銮雄挑战修例官司 获准聘御用大状应讯
2019-05-24 00:00
今次申请由即将出任高院首席法官的潘兆初主理。潘官问,若法庭最终判刘銮雄胜诉,立法会主席既非与讼人,立法会当如何应对。代表刘銮雄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强调,申请人并非挑战立法会的职权,而是要求法庭就法律观点告知立法会和提供意见。立法会享既有自主权,大可无视法庭的声明,申请人亦无意在《逃犯条例》修订上禁制、吩咐或约束立法会工作。
麦高义指,《逃犯条例》修订牵涉前所未有的宪制议题,包括「一国两制」制度的基础、《基本法》第三十八及三十九条的实施等。即使下月的聆讯并非正审,也必然牵涉本案的核心法律议题,申请人有合理理由延聘熟悉宪法的海外大状出战。
麦高义又指,本案牵涉的公众利益是自○三年「廿三条」立法以来最大的,港府却计画绕过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下月将修订草案直交大会二读。若申请人获准就《逃犯条例》修订提覆核,他将要求就正审尽快排期,但就变相无时间再聘请彭力克。
代表大律师公会的资深大律师司徒历指,法庭只会在下月的覆核许可聆讯中,考虑今次覆核申请是否为时过早和有否合理可争辩之处,不会深入探讨法律议题,申请人无需动辄邀聘海外大状。
专长公民自由及人权官司的彭力克,曾多次应邀来港打官司,参与案件数目多达四十七宗,当中十二宗是在原讼庭审理的司法覆核案件,包括在「梁游」覆核案中代表梁颂恒,并在最近的丁权覆核案中代表乡议局。他又曾在九宗司法覆核案中代表律政司出庭讼辩。麦高义在庭上笑言,港府经常「抢聘」彭力克,今次却由刘銮雄捷足先登。案件编号:高院杂项四八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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