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车横行新北 六人无牌驾驶被捕
2019-05-06 00:00
警方取缔违驾电动单车,六男女被捕。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联同上水分区特遣队人员,前日上午七时许进行打击无牌电动车辆行动,其间发现一名五十九岁姓冯男子,在沙头角公路行人路驾驶电动单车,截查后以涉嫌驾驶时没有第三者风险保险、驾驶未有登记车辆及在没有戴上防护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电动单车被捕。同日下午,警员在上水及大埔一带进行同类行动,其间在上水天平路截获一名四十四岁姓梁女子,她涉驾驶电动单车同被拘捕,至昨日拘捕多三男一女。
警方提醒市民,电动可移动工具不适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或违反香港法例第三七四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若驾驶未领牌车辆,初犯者可被判罚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由于近期发现新界区有不少市民违例驾驶电动单车,新界北总区交通部联同边界警区、元朗警区、屯门警区及大埔警区警民关系组人员,于本月一日至三日在区内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切勿违法。
电动单车近年在内地随处可见,热潮蔓延至港,电动单车价钱由一千至五千元不等;不过,小型电动车属机械推动类车辆,受《道路交通条例》监管,须持有「电动车及机动三轮车牌照」,亦须向运输署为车辆领牌及购买第三者保险,方可在路上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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