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行山急避雨 男子遭雷电劈死
2019-04-21 00:00
疑遭雷击丧命事主方剑华,五十三岁,与妻及八岁女儿,同住大屿山愉景湾。消息称,方趁昨日假期,相约两男女友人行山,由大澳狮山灵隐寺出发,目的地为大澳市中心。三人早上出发时,天色虽阴暗,但未有下雨,尚可起行,惟至下午一时许,天文台发出黄色暴雨警告,三人已知不妙,赶紧下山,至下午二时半,他们行经大澳象山近山顶位置时,方疑被雷击中背部,向友人声称头晕后昏迷不醒,五十五岁姓黄的女友人慌忙报警。
警方、救护员及政府飞行服务队赶赴现场,发现方身体部分焦黑,背部有血痕,即时替他急救,再由直升机送院,初时打算送往东区医院,惟因天气异常恶劣,其后改往较近的屯门医院,惜事主抵院抢救两小时证实不治,警方相信事件没有可疑。
消息称,方在港铁任职超过二十年,是车务训练主任。港铁发言人表示,对事件感到难过,已联络死者家属表达慰问,并会提供适切协助。
香港中文大学物理系高级讲师汤兆升表示,闪电时身处户外极度危险,特别是空旷位置和树下,建议市民应尽快逃至室内或车厢内。他补充,坊间传言的「俯伏」或「卧下」是错误观念,若雷电击中人的四周,反让地面的电流更容易流入身体。
汤指出,若有人在户外因雷击昏迷,同行者应立即急救。他强调,电流只是刹那通过身体,不会停留体内,也不会传导他人,若伤者呼吸或心跳停顿,同行者应第一时间为其进行心肺复苏法,以增加救活机会。
根据天文台资料显示,由昨午二时的一句钟内,大澳位处的大屿山录得一千五百三十七次云对地闪电。本港过往也曾发生雷击夺命事件,去年七月,十八岁姓卢准大学生,与五名友人到马鞍山麦理浩径行山,至黄雨及雷暴警告生效,途经弯曲山时被雷击中头部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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