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栋国:坊间逃犯条忧虑极度夸大
2019-04-21 00:00(星岛日报报道)社会依然担心《逃犯条例》修订通过后,港人被指触犯内地法律下会遭引渡到内地受审。前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批评有人作过度推论,想法极度夸大,强调修例建议与国际水平一致。
黎栋国昨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坊间对未曾到内地但被指触犯内地法律的人士,日后都会被引渡到内地受审的忧虑是「极度夸大,不符合实际情况」。他提到去年有人担心一旦通过高铁「一地两检」条例,「(内地)公安就会在佐敦道拉人」,而该条例实施半年以来,上述情况从未发生叶刘︰港法院经验丰富
叶刘淑仪提到,移交逃犯的程序复杂和冗长,疑犯接获通知时即可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可用多种理由抗辩,讼费由提出要求一方支付,「(内地)如果要追究你,你一踏足西九龙(站)内地管辖区便可追究,透过香港法院做是很麻烦」。她认为,本港法院已有多年处理引渡要求的经验,呼吁港人不应「自制恐惧」。
对于《逃犯条例》修订应否设追溯期,黎栋国强调任何人士因犯法而被通缉必然是「过去式」,若不设追溯期是将「整条条例所有修订前的事情都废了」,违反立法原意。叶刘淑仪亦指,倘不设追溯期等同「放生」逃犯,让逃犯可「逃之夭夭」。至于民主派提出设「日落条款」,以优先处理台湾杀人案,黎认为此方案始终未能处理现行法律真空问题。
此外,叶刘淑仪分析,政府今次图修例是「推得急了一点」,正式谘询不足,相信政府「当是延续过去工作提出来」。就有建制派议员提出引用《议事规则》,将有关法案直接提交大会商讨,她认为此建议较极端,要审慎思考做法带来的政治后果,续在法案委员会讨论是最理想。
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在另一电台节目说,上周民主党涂谨申按惯例以最资深议员身分主持会议,当时工联会郭伟强说出「垃圾」一词一般人认同带有冒犯性,若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郭不应该作出有关言词,鉴于《议事规则》并无明确规定最资深议员主持会议时的权力范围,曾认为问题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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