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卿:公开资料立法可参《防贿例》

2019-03-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申诉专员刘燕卿将在本月底卸任,她表示五年任期漫长而充实,以调解处理个案增加六倍,并完成五十宗主动调查。她指,法改会早前就《公开资料》展开公众谘询,她认为建议太保守,应参考《防止贿赂条例》涵盖更多至一百一十三个公营机构,同时现时享有「绝对豁免」的保密协议内容,有可能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应改为「有限度豁免」。

刘燕卿指,现时申诉专员条例下,涵盖八十八个政府部门和二十六个公营机构,例如医管局、竞委会、保监局等,但仍有不少并未涵盖,例如近年经常发生事故的港铁。她认为,近年政府愈来愈多工作交予公营机构负责,而且都涉及公帑,促请当局就公开资料立法时,可参考《防止贿赂条例》下监管全部一百一十三个公营机构。

现时申诉专员公署受职权所限,未有监管问题频生的港铁。刘燕卿指,公署就港铁去年「四线齐冧」事件,正研究是否向运输署紧急事故交通协调中心展开主动调查,运输署有需要亦可要求港铁提交资料,但现时公署仍未有决定是否介入调查,交由下任申诉专员赵慧贤跟进。

她又指,近年仍有少数部门在调查过程中,以没有备存资料,以及编制资料会耗用大量资源为由拒绝提供,刘燕卿认为,若涉及公众利益,部门不能以此为藉口。她说,大部分政府部门及机构都配合公署调查,但有少数部门故步自封,不容易说服改例及修改守则,认为应与时并进。至于一些涉及政府或公营机构的外判工作,刘燕卿认为只是外判服务而不是外判责任,相关部门亦有责任监督其服务表现。

刘燕卿说,任内最深刻是主动调查房屋署的闲置单位,令七十个家庭可以上楼;以及主动调查店铺阻街,令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她说,任内工作没有遗憾,感谢公署同事有承担,退休后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她指,不能单凭下任专员赵慧贤的背景作出评论,寄语秉承公署公平公开、无私无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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