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多表欢迎 民主派斥无意义
2019-03-27 00:00
经民联议员、地产及建造界石礼谦指,过往已多次向政府反映《逃犯条例》第十五项罪行中,并非单指贿赂和贪污,亦包括秘密佣金等定义含糊的罪行,令商界容易误堕法网,认为政府应进一步解释,但直言若政府一意孤行,亦没有办法。
身兼行会成员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林健锋表示,政府当机立断,剔除了范围太阔或不清晰条文,释除商界和市民大部分的疑虑,但有部分政府仍然须解释清楚,例如是涉及信托部分等。他不认为政府侧重商界意见,认为环保、证券及电脑等意见是与市民息息相关,例如证券与期货交易罪行,普通市民也可到证券行买证券,亦会牵涉在内。
手握八票的经民联一直对《逃犯条例》有保留,主席卢伟国说,该党仍对如何启动机制、部分条文定义仍未清晰,局方应再作解释,现阶段不能简单说是否支持修例。
自由党副主席邵家辉指,该党未讨论政府新建议,要先谘询业界才决定是否接受。民建联周浩鼎指,政府认真聆听工商界诉求,作出务实回应,相信可释除工商界疑虑。
总商会及厂商会亦欢迎修订,总商会要求增加保障措施,总裁袁莎妮以加拿大为例,认为当引渡要求牵涉「合理的人道理由」,或对被控人造成不公或压逼,则应拒绝引渡。
厂商会会长吴宏斌赞成剔除较轻微的罪行,令商界放心,举例指生意不理想要破产、清盘,或知识产权争议,都不算是严重罪行,而今次修订《逃犯条例》亦可彰显公义。对于政府建议提高移交逃犯的门槛,包括有关罪行须判监超过三年或以上,吴宏斌认为可提高至五年会更放心。
不过,民主党涂谨申认为即使剔除九项罪行亦没有意思,担心内地当局将疑犯行为包装成其他罪行,又指国际上普遍都不会为三年以下的犯罪作移交引渡,因此政府的新修订只是「卖口乖」。
公民党杨岳桥亦批评新建议,不能令社会及国际商界安心,问题核心是外界忧虑内地的司法制度,不能提供公平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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