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用上童年照 云南警方认错致歉
2019-03-21 00:00
前天,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发布《镇雄县公安局关于悬赏通缉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开悬赏通缉该县一百名「涉黑涉恶」及其他严重暴力犯罪等在逃疑犯。不过,有网民发现《公告》中多名通缉犯的照片明显小于实际年龄,甚至是他们的童年照。一名十七岁的通缉犯,照片看起来仅三四岁;一名五十多岁的通缉犯,照片看起来仅十二三岁。
面对「用童年照追逃」的质疑,镇雄警方回应称,因为疑犯犯事后一直外逃,找不到近照和犯事时的照片,只能用能找到的童年照。当局警察认为,「仔细看五官,这些不会变的,欢迎举报。」不少内地网民讨论此事件,有人认为应该体谅警察,亦有人留言讽刺「以为是走失儿童认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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