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高票通过 明年实施

2019-03-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为应对中美贸易战而迅速起草的《外商投资法》,昨日在全国人大高票通过,将于明年开始实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表示,新法是为更好保护外资及规范政府行为,将来当局会继续出台更多法规和文件,以落实法案。李克强还指出港澳台的投资是可以「参照、或者比照适用」《外商投资法》,不仅不会影响,还会更有利于吸引港澳台投资。

昨日上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外商投资法》,两千九百二十九票赞成,仅八票反对、八票弃权获得通过。新法将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取代此前的「外资三法」,对外资实行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明文规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外资)转让技术」。两会期间,草案还新增要求行政机关人员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外商商业秘密,否则会被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港澳台商关心投资是否参照外商政策,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上明确指出,「港澳台投资是可以参照、或者比照适用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而且我们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实际做法还要继续沿用」。未来,国务院在制定有关法规或者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过程中,会认真听取港澳台同胞的意见、以及进一步发挥港澳作为单独关税区和自由港的作用、为台胞来大陆投资兴业创造优惠的条件。

李克强还介绍,为了落实法案,政府会根据新法的精神出台一系列法规、文件,保护外商权益,比如信息投诉机制如何公开、透明、有效。「这是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很重要的事情」。此外,新推出的负面清单还要「逐步做减法」,外商非禁准入的范围会愈来愈大。还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修改《知识产权法》,对侵权行为引入惩罚性的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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