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哥挺修例移交疑犯 助绳之于法彰显公义

2019-02-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因应一名港男在台涉杀害港女女友后潜逃回港,保安局建议修例,容许香港以单一个案形式,与台湾、澳门、内地等司法管辖区移交逃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表示,不少海外国家未与香港签署移交逃犯或司法互助协议,对警方调查跨境罪行造成阻碍,若修例获得通过,相信对警方调查工作有很大帮助。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强调,移交令将由法庭审批及把关,社会应对本港司法制度有信心,「行出第一步」。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指倘修例不成,将变相鼓励港人到台湾、内地等地犯案后潜逃回港。

政府提出修订《刑事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和《逃犯条例》,倡以单一「个案形式」,处理香港与台湾、内地等全球一百七十多个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移交逃犯事宜,先由特首发出证明书,作临时拘捕逃犯,再交法院审批移交令。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出席警察学院结业会操典礼后表示,在过往警务调查上,尤其涉跨境罪行,包括网上罪行,很多时候需要外国协助,例如通过司法互助,甚至有本地逃犯外逃、外地逃犯匿港,须做引渡工作,但现时本港与很多国家均未签署移交逃犯或司法互助协议,对警方调查工作造成阻碍。

卢伟聪相信,如果修例通过,将对警方调查工作有很大帮助,彰显公义:「目前来说,在引渡条例或司法互助条例,我们与很多国家未签署,所以遇到这些情况,我们的确是受到一些阻碍,而不能够达到调查目的。因为我们警方查案,都是希望为受害人讨个公道,将犯案的人绳之于法,彰显公义。如果这个条例(修订)成立,相信对我们的调查工作有很大帮助。」

外界关注内地可藉修例「新包装」在港引渡政治犯回去受审,卢伟聪说,立法会即将审议条例,相信政府及议员于讨论过程中可完善修订条例,释除市民疑虑,他又强调警方只会依据香港法律执行职务。

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出席一个中学校庆活动时表示,修例建议由法庭把关,考虑各种因素后审批引渡疑犯要求,社会应对香港的司法制度有信心,不应因政治担忧而拒绝考虑政府的建议:「如果有些真正需要引渡的案例,因为我们政治的担忧而不去做,是否对其他人不公平呢?」他希望社会能「行出第一步」,让政府处理未有与香港达成引渡协议地区的个案;他认为,若有特殊案例被认为是政治事件,并引起传媒与大众关注,图以新例移交有关逃犯很难会发生。

陈智思又不认同修例只适用于台湾,忧此举变相鼓励疑犯在其他地方犯罪后来港,应一视同仁,适用于全部与香港未有相关协议的地方。

曾任保安局局长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修例是明智之举,能够堵塞现有移交逃犯的司法漏洞。她出席电台节目时直言,如果政府修例不成,将变相发出讯号,鼓励香港人到台湾、内地或澳门等地方犯事后潜逃回港。就外间忧虑未来可能有政治犯被引渡到内地,她认为,即使香港未来将逃犯移交内地,亦需符合本港相关法例,包括牵涉政治罪行和宗教理念等个案不能移交的规定,加上香港社会相当透明,难以轻易「偷天换日」。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在另一电台节目指,涉事逃犯若不满法庭判决,可作上诉甚至司法覆核,又批评有意见认为案件或被包装成某种罪行后,可成功欺骗本港法庭,是对法庭的极大侮辱。建制派议员谢伟俊提到,菲律宾的司法和监狱制度亦非常差,但本港与该国已签署长期引渡逃犯的协议。他认为立法会应先「走出半步」通过修例以拆墙松绑,若出现冤案亦可「闩闸」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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