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修例禁卖电子烟
2019-02-14 00:00
食物及衞生局昨日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建议立法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宣传电子烟或加热烟等「另类烟草产品」,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半年。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书长阮慧贤指,另类吸烟产品愈见流行,构成新的健康风险及挑战,亦会增加年轻人与非吸烟者吸食传统烟的机会,必须防患未然。局长陈肇始昨日在网志表示,预期条例草案会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讨论,但强调保障公众健康应是政府的首要考虑,「必须确保政府多年来控烟工作的成果不致毁于一旦,也必须对新的吸烟产品所带来的害处防患于未然,尤其是对年轻人和下一代所带来的影响。」
值得留意的是,法例并无禁止吸食电子烟及传统香烟。阮慧贤解释,由于不希望是次立法造成扰民,并不希望吸食另类烟草产品的人士成为罪犯,且形容传统烟已在本港「落地生根」,要禁食传统烟是「做法不实际」。
阮慧贤表示,条例将会在明日刊宪,草案下周三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若成功获得立法会通过,法例将在宪报刊登当日六个月后生效。她补充,法例生效首三个月会对入境旅客倾向宽松处理,日后亦会参考新加坡做法,在口岸设置收集箱,让旅客入境时丢弃所携带的另类烟产品。如旅客届时愿意将相关产品放入箱内,即不属犯法。她又指,若接受市民「自用」的说法,容易出现漏洞,故此必须全面禁止相关产品入口。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欢迎政府建议,冀立法会尽快审议及通过有关草案,以防患于未然,并保障公众健康。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主席汤修齐与全港十八区家长教师会联会亦欢迎修例,希望政府在中小学及幼稚园课程中,向学生强调电子烟是有害及违法。西医工会及医学会亦欢迎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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