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新质疑就业补助 倡改名减长者内疚感

2019-01-2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下月起收紧长者综援申领年龄惹来强烈反弹,特首林郑月娥前日宣布推出改良方案,六十至六十四岁成人综援申领人可获约一千元的「就业支援补助金」。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强调,收紧长者综援年龄目的是释放劳动力、鼓励就业,并非要刁难长者,又指政府年底前会检讨豁免计算入息水平后,有工作的受助人收入可望进一步提升。不过,社福界仍批评新方案属错误,其中港大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荣休教授周永新指,六十至六十四岁的人士通常因难以找到工作才申请综援,质疑政府以就业支援为名提供补助是名不副实。

立法会上周四通过无约束力议案,要求政府搁置将长者综援申领年龄调高至六十五岁后,林郑月娥即于翌日宣布,下月起同步推出一千零六十元的「就业支援补助金」,六十至六十四岁的健全综援受助人均可受惠。张建宗昨日于广州出席活动后强调,调高长者综援申领年龄目的是释放劳动力、鼓励就业,并非要刁难长者,政府亦为受助人提供就业支援。他重申决定已平衡各方面考虑,政府不会强逼长者工作,并会宽松处理申请人的不同需求。

张建宗又提到,现时健全成人综援的受助人可享有每月最多二千五百元的豁免计算入息,而该水平已是十六年前订立,政府会在年底前检讨此上限,以反映这段时间的整体经济发展和工资上调,并令受助人综援加上薪金的整体收入提升。他举例说,如果申请人有一份月入四千元的兼职,而豁免入息的水平提高,整体收入亦会增加,再加综援金和补助金有三千多元,合共已有六、七千元,强调这是普通长者综援下特别津贴制度追不上的水平。

不过,社福界仍批评新方案属错误,周永新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补助金金额相当于健全成人和长者综援标准金额的差距,反映政府变相承认削减六十至六十四岁健全受助人的综援标准金额属错误。他又认为政府落实调高长者综援申领年龄前,没有考虑六十至六十四岁的人士通常因难以找到工作才申请综援,质疑政府以就业支援为名,推出折衷方案是另一个错误,亦名不副实,「他们申领综援都是没有工作,或者找不到工作,那你支援些甚么就业呢?」

周永新建议将补助金改名为「居家生活补助金」,以减低没有工作受助人的内疚感,同时把强制六十至六十四岁受助人参与「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画」的安排改为自愿,并为有工作的受助人提供交通津贴,提高他们求职的动力。

同场的社联行政总裁蔡海伟则直言「唔改可能好过改」,他指政府称政策改动不涉节省公帑的考虑,现时却只补回标准金额,而不补回其他补助金,令受助人每月最少失去六、七百元的做法感到不解,又批评政府由前年《施政报告》提出调高长者综援申领年龄,到推出「就业支援补助金」,有关政策都是闭门制订,从没有和社福界、议员以至社会商讨。

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林正财昨出席活动后表示,不认同推出新措施代表政府「跪低」,只是政府之前未有深思熟虑措施的行政安排,并指补助金的安排务实合理。他认为,若政府先创造对高龄人士友善的工作环境,改动政策时会较顺畅,但由于香港属自由市场,难以估计需时多久,才可把六十至六十四岁人士的就业率,由现时五成升至七成,故措施是「无办法中的办法」。他指社署会以宽松的方法协助相关受助人,政府亦乐意与民共议,检视政策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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