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起飞脚踢人表证成立

2018-08-1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长毛梁国雄于去年四月在立法会外示威,疑与爱国爱港成员发生亘骂,期间七十三岁成员报称遭长毛「起飞脚」踢中脚踝,长毛昨在东区法院否认普通袭击罪,惟事主医疗报告及纪录均是左脚,被辩方直斥「作古仔」,裁判官李志豪听毕证供后裁定控方表证成立,长毛将于今午决定是否出庭自辩。

案中事主刘必泉作供称,当日他在立法会大楼外的示威区,看见被告梁国雄正向立法会大楼走去,当时两人相隔十多米,突然转入示威区向自己走近,二人之间有人手持板块遮挡其视线(从呈堂片段得知板块乃横额),梁趁机从下向其右脚脚踝「踢一脚」后逃去。

此时,李官直指刘因带有口音,他只能听懂六七成,要「估估下」及靠主控官覆述其作供的做法不公平。刘遂以普通话重新宣誓及作供,惟刘不时情绪激动,交替以广东话及普通话作供,需李官一再提醒以普通话作供。辩方大律师郭憬宪盘问时指,既然右脚被踢痛楚难堪,为何将左脚予医生验伤时,刘细阅医疗报告后,摊手摇头作不解状,表示「答唔到」,郭直斥刘「作古仔都作错」。

辩方盘问另一成员潘来有是否刚与刘一起用膳时,潘回答「是」,并承认两人有倾过「少少案情」,辩方质疑其合法性时,潘指自己是普通市民,甚么也不懂。潘称梁国雄踢到刘的右脚,随即更正为左脚,辩方作出质疑,潘再次犯错,指出「长毛用右脚踢到刘必泉右脚,啊,左脚」,惹来哄堂大笑。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八八三——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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