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改议事规则覆核案 黄仁龙:大会与委员会法定人数看齐属僵化
2019-05-09 16:47
立法会前年12月修改议事规则,将全体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由35人下调至20人。长洲居民郭卓坚与在「宣誓风波」失去议席的梁国雄,先后就修例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案件今早续审,代表律政司司长发言的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强调,立法会全体委员会在宪制和功能上均有别于大会,若《基本法》规定前者法定人数等同后者,只会僵化委员会制度,有违制度设立目的。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黄仁龙,代表律政司司长以介入诉讼人身份陈辞。他强调《基本法》草委清楚了解立法会委员会制度,只有立法会全体会议(大会)的法定人数在宪法上不容改变,其他委员会会议则由立法会行使自主权,制定议事规则决定。若两个会议的法定人数必须维持一致,将破坏委员会制度设立原意,妨碍立法会最有效行使其职能。
法官听罢与讼各方陈辞,押后颁布裁决。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2:30
更新时间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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