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案】黄浩铭狱中撰文:宁天真幼稚 不愿埋没良知
2019-05-03 09:44
「占中案」早前判刑,其中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和「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成,须入狱8个月的社民连黄浩铭,透过报章刊登其亲笔信件。他在4页书信中表示,虽然法官指占中三子「天真幼稚」,但「我宁愿天真幼稚,追求公义,都不愿惟利是图,埋没良知」。
黄浩铭在信中交代在狱中情况,指荔枝角收押所的惩教人员对戴耀廷、陈健民及邵家臻以礼相待,亦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相信他们均可有安全宁静的空间修养心灵,以文字为大家打气。他又指,法官没有把他评为「品格良好」之人,是基于法律上缘故,因此未有感到不忿,「当法官宣读我的『犯罪』纪录,我的品格就自由公众评断,但归根结底,我只需向自己和上帝负责」。
黄浩铭认为,法官判处朱耀明缓刑两年,让港人见到法庭对和平抗命者寛容的一面,然而对于戴耀廷及陈健民的量刑起点实在过重,不但将79天责任尽归咎「占中三子」,「未免令人有『祭旗』的观感,并不恰当」。至于自己,「原本就说会承担刑责,只是我并不同意法官对公民抗命的诠释,即我认为纵使我们对交通造成影响,但都不会改变我们公民抗命的本质」。他认为,法庭不应该拿贺辅明的判词以说明他们「并非公民抗命」,因此他会积极考虑连刑期一并上诉,但强调自己并不会保释。
另外,对于法官指各被告没有悔意,因此没有减刑空间,黄浩铭称,「占中三子」及学联均曾向受影响市民致歉,自己亦曾在法官面前表达对受影响的市民的歉意,「纵然我们公民抗命对抗不义,亦不会自以为义,完全正确。我们会有过失,会有失误,但公民抗命是和平抗争者的最后手段,行动要影响普罗百姓生计既非我的所愿」。他形容,自己已在牢狱「还债」,并强调自己宁愿天真幼稚,追求公义,「都不愿惟利是图,埋没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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