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男教师摸幼园女生私处判囚10个月 官斥:为人师表罪加一等

2019-05-02 16:15

被告Robert Scott Johnson。 资料图片
被告Robert Scott Johnson。 资料图片

56岁加籍幼稚园男教师涉趁著学生午睡时,伸手入裤非礼年仅6岁的女学生,被控两项非礼罪,案件今在九龙城法院裁决。裁判官接纳女童Y及两名老师的供词,但就未能接纳女童X所指遭非礼的指控。裁判官认为被告非诚实可靠证人,他供称想「凉冷气」而进入肇事班房的理由实属藉口、被告身为成年人竟声称被女童扯至几乎失平衡向前跌等说法亦不成理,不接纳被告的供词。最终裁定被告其中一项非礼罪成,考虑到女童年幼,被告身为师表更罪加一等,即时判囚10个月。

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指,被告Robert Scott Johnson为人师表,作出侵犯学生行为,破坏双方的诚信,无疑是加刑因素。再者,受害女童当案时刚过6岁生日,非常年幼,并无能力保护自己,法庭有责任保护纯真年幼的孩子,为另一加刑因素。最终以5个月为量刑起点,判即时入狱10个月。

陈官接纳女童Y的供词,认为其证供清晰明确,在盘问下亦不受动摇,例如在盘问下可明确说明虽然看不到被告摸她,但感觉到被人触摸私处。而女岁X作供时承认有解被告的鞋带,但就未能解释原因,而盘问时亦声称被告没有侵犯她,故未能采纳其证供。

而被告自辩时声称想「凉冷气」而走到学生睡觉的其中两间班房,但见骚扰到学生午睡,继而走到较高年级、即案发班房,裁判官认为此说法没有说服力。被告又指女童X曾捉著其手指向前拉,令到自己差点失平衡向前跌,陈官质疑被告作为一个高大的成年人,竟会被年幼女童扯至失平衡跌倒,不接纳其说法。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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