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男教师非礼两女生罪成 上诉得直获撤定罪刑期

2019-04-25 17:34

屯门一间小学的男教师涉嫌藉词替2名女学生量度身高和改正功课等,伺机非礼2人。男教师受审后被裁定5项非礼罪中3项成立,判囚4个月,男教师不服上诉。高等法院法官今午颁布裁决,裁定原审裁判官处理女生证供问题时犯错,男教师上诉得直,定罪刑期一并撤销。

涉案的中文科兼体育科男教师,被指于2016年至2017年2月间,5次非礼2名小五至小六女生X和Y。原审裁判官指,由于Y搞错其中一项控罪发生的时间,遂裁定她的证供不可靠,有关Y的2项非礼罪不成立,但其馀3项有关X的非礼罪成。

暂委法官林嘉欣接纳上诉方陈词指,X的证词误指在小组讨论时遭上诉人非礼,与控方陈词有出入,但原审裁判官处理X的证供时,未有采纳与Y相同的准则,未有就信纳X的证供给予充份理据。

事实上,上诉人涉嫌非礼X前,正是要全班同学在教师桌前排队以改正功课。在此情况下,上诉人叫X靠前教师桌,让他当场指出功课错处,实属正当理由。以此质疑上诉人有意非礼X,对上诉人不公。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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