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拥4层楼值过千万 公屋富户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2019-04-25 17:12

天恒邨一名公屋户主被揭拥千万物业,被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天恒邨一名公屋户主被揭拥千万物业,被判处160小时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天水围天恒邨一名公屋户主,早前向房署申报并无任何香港物业,但及后被揭发坐拥4个香港住宅物业,市值约1126万元,今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惟裁判官考虑到案情严重,并不适合以罚款方式处理。在参阅感化官的报告后,法庭今日判处被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被告在2018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以及其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该家庭的资产上限为224万元)。其后调查发现,该户主案发时拥有4个香港住宅物业,市值评估为约1126万元。其后被控以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违反了《房屋条例》第26(1)(a)条。

房署发言人提醒各公屋住户,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否则会触犯条例而被检控。此外,房署亦会向住户追回因资料不正确而少付的租金,而根据2016年12月通过的修订「富户政策」,若公屋住户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或家庭总资产净值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不论其家庭入息为何,均须迁离他们现居的公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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