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要求买5亿储税券 牛奶公司覆核促税局退还9100万

2019-04-23 18:40

牛奶公司覆核促税局退还9100万元。资料图片
牛奶公司覆核促税局退还9100万元。资料图片

税务局要求牛奶公司集团2间子公司缴交2012年至2017年,共5个财政年度,合共3亿4千万元的利得税、或约1亿8千万元的商标利润税,牛奶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竟被追2组合共5亿元的储税券。高等法院去年裁定税务局的做法不当,判牛奶公司2015至2017年,共2年财政年度部分的司法覆核胜诉。

香港牛奶有限公司联同位于欧洲的Dairyfarm Establishment 之后向税务局提出,取回2012年至15年三个财政年度的部分,合共9100万元储税券的款项,遭对方拒绝,遂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税务局局长拒绝牛奶公司的决定不合法而且不公平,对牛奶公司构成压力。

两名申请人香港牛奶有限公司,和在列支敦士登注册的DAIRYFARM ESTABLISHMENT (下称DFE)均是牛奶公司集团成员。首申请人以DFE在香港注册的商标,在香港经营多项业务,包括超市、保健产品零售等等。2012年9月,香港牛奶有限公司获DFE正式授权使用多个注册商标。

2012年至2016年,根据商标使用授权书,牛奶公司向DFE每年缴付港币2亿2百万至2亿6千万不等的版税。牛奶公司亦将版税纳入每年开支以计算2012至2015年的公司利得税。

至于DFE一方,三年来均没有计算每年逾2亿的版税作为利润或利得税,因为版税不牵涉任何商业交易。但原来澄清2间公司均需缴交利得税,根据税务局评税,牛奶公司须在2012至2015共三个财政年度中,须缴交合共近1亿9800万港元的利得税,或合共逾9100万的商标利润税。

牛奶公司不服决定并提出上诉,税务局则要求牛奶公司购买两组总值2亿9千万元的储税券,以弥补2012年至2015年三个财政年的应付税项。 至于2015至2017年度共两个财政年度的税项中,牛奶公司亦被税局作同类安排,曾提司法覆核去年获判胜诉。

牛奶公司遂向税务局追款2012年至2015年合共逾9100万的商标利润税的款项,但遭税务局今年1月拒绝。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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