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张国钧指两岸10年前已有协议

2019-04-06 14:05

张国钧指大陆与台湾10年前已有司法协议。资料图片
张国钧指大陆与台湾10年前已有司法协议。资料图片

政府提交修订《逃犯条例》处理台湾杀人案及制度漏洞,行政会议成员、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出席电台节目时质疑,大陆和台湾在2009年已就移交逃犯达成协议,为何香港与内地有合作会是大逆不道。

张国钧指,中国已经与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等发达国,签订移交逃犯协议,香港亦已回归20多年,不认同香港与内地若达成移交安排,会被指是大逆不道。而且当局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相关机制与国际其他地方看齐,最终由法院把关。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大陆与台湾曾纯以「两地人民福祉」,在1990年及2009年签订《金门协议》及《司法互助协议》,证明达成协议不一定有强的政治考虑,现时普通人都知道法例有漏洞,担心会惹来其他人「有样学样」。法律界明白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不同,过往没有移交逃犯的迫切性,两地一直无法达成协议。但她解释,现在有迫切性处理法律漏洞,政府和立法会应该平心静气向市民解释。

杨岳桥倡由香港及台湾民间协商协议。资料图片
杨岳桥倡由香港及台湾民间协商协议。资料图片
梁美芬指,大陆与台湾达成协议证明不一定有强的政治考虑。资料图片
梁美芬指,大陆与台湾达成协议证明不一定有强的政治考虑。资料图片

两岸于2009年4月26日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建立共同打击犯罪机制,针对在台湾犯罪后潜逃至大陆躲藏的疑犯或被告,以及在台湾的大陆刑事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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