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差饷地租通知书发出月底前缴款 迟交徵5%附加费

2019-04-04 12:42

通知书已计算该季度的差饷宽减,每个评估差饷物业以1500元为上限。
通知书已计算该季度的差饷宽减,每个评估差饷物业以1500元为上限。

2019年4月至6月季度徵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已经发出,并须于4月30日或之前缴交。

通知书已计算该季度的差饷宽减,每个评估差饷物业以1500元为上限。如物业该季的应缴差饷额少于1500元,所有剩馀的宽减额将不能用以抵销任何一季度的未缴差饷。这项宽减不适用于地租。

这季度的通知书已列明2019至20年度重估后的「应课差饷租值」。市民若反对新的「应课差饷租值」,须使用指定表格(R20A)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提交建议书。他们亦可使用差饷物业估价署网站(www.rvd.gov.hk)提供的「递交表格电子化」服务,以电子表格(e-R20A)提出反对。表格必须在5月31日或之前送达差饷物业估价署。无论提出反对与否,缴纳人必须在最后缴款日期或之前缴交差饷及/或地租。

迟交的款额会被加徵5%的附加费。如在最后缴款日期过后6个月仍未缴交,逾期未缴的款额(包括5%的附加费)将再被加徵10%的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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