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豁免豪宅 陈帆指难拿捏

2019-04-02 08:15

  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昨日讨论运房局递交的空置税条例草案,一手楼单位在完工后一年仍未出售,须缴应课差饷租值两倍的额外税项。民建联刘国勋提及豪宅应获豁免,惟运房局局长陈帆表示,难以拿捏豪宅的定义,做法影响已置业市民楼换楼。工商界狠批港府「偏听」公民党意见,明言若立法不应只针对地产商,所有业主均应涵盖,同时质疑港府将服务式公寓计入空置单位中,建议委员会应再召开会议讨论。   港府首次把空置税条例草案递交至立法会。陈帆介绍草案时表示,港府计画推出空置税是为让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尽早推出市场,重申政策不是要与发展商为敌,亦非为压抑楼价。陈帆重申,空置单位由一三年底约四千个,增至去年三月底约九千个,占当时供应量近百分之九,当中三千多个是一一至一六年有入伙纸,现时仍未出售,一七年则有二千七百个,去年大约有三千个。   民建联刘国勋表明该党原则上支持,惟问到豪宅能否获豁免,同时要求港府解释为何设限为十二个月。陈帆说,大型豪宅定义「好难拿捏」,又表明市民在经济能力许可下「楼换楼」,届时中小住宅变大住宅,住屋阶梯或将受影响,又指十二个月的期限清楚明白,执法亦较有效。   经民联在会上狠批政策,主席卢伟国表明「超市罐头过期先至会平O的卖,但系真系楼房唔系罐头呀嘛,而且你话真系要行空置税,发展商咪将成本打埋落楼宇销售价格里面」,直言超级市场亦为调高售价补足差额,地产商亦如是,「唔通真系蚀畀你咩」,「相信局长唔系咁天真嘅人」。   代表地产界的石礼谦批评,今次缴税是港府偏听公民党意见,明言早年公民党曾建议前特首曾荫权派二百元电灯胆换领券,最终曾却因利益申报问题「踩到一脚都系」,政府应小心「木马屠城」。他认为若须缴交空置税则应「个个都要畀」,不应只针对地产商,又强调《基本法》条文列明须保护及尊重香港私有财产权。陈帆重申港府尊重业权,并无偏听任何意见。   自由党主席张宇人明言方案「弊多过好」,又质疑港府将只租不卖的服务式公寓包含在内,期望港府澄清如何得出九千个的数字。党友邵家辉表明,港府推出税项对市场亦无帮助,地产商若转嫁税项予消费者,再遇上楼市大跌,发展商为逃避税项,一次过推出所有单位,或会令楼市崩盘。陈帆表明,不想将发展商放在市民、政府的对立点。运房局副秘书长(房屋)梁悦贤回应指,港府在计算数字时只会计算七年之内落成的单位,服务式公寓或会计算在内。   泛民则关注条例的实质执行及成效。公民党谭文豪忧虑,发展商或会将空置单位改为出租员工宿舍,给予员工金钱资助,「入去住两日」,实际员工并无入住,金钱「左手交右手」,逃避新税。陈帆指立法时会考虑当中情况,强调虚假声明及陈述为刑事罪行,单位须有人真实入住。民主党邝俊宇提到,发展商可能出租空置单位予联系公司逃税,或两个公司「互租」。陈帆明言,法例禁止母公司将出租予控股公司及子公司,覆盖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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