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林郑重申不会撤回《逃犯例》草案

2019-04-02 08:05

  民阵及民主派议员前日发起游行,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不会撤回草案,指今次修例源于台湾杀人案,激发起港府决心堵塞漏洞,强调草案并非为某一司法管辖区而设,特区政府亦有很大决心解决问题。   林郑月娥出席活动后论及周日的反修订《逃犯条例》游行,指留意到有很小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公众活动鼓吹「港独」,重申不会容忍违反宪法和《基本法》,以及破坏国家安全、主权、领土完整的活动。她又指游行中很多言论及和口号,完全偏离了今次修例的目的及内容。   她说,修订的目的只有两个,就是处理二○一八年初的台湾杀人案,和堵塞香港现时在刑事事宜协作方面的漏洞,包括现时《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中的地理限制和不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这个法律的漏洞或许不是今天才看到,但是历届政府都碍于种种原因,未能启动去填补这个漏洞的工作」,今届政府有很大决心,事不避难,「香港有问题,我们要为香港解决这个问题」。   林郑月娥表示,台湾杀人案有时限性,涉事人被拘留一段时间后将会获释,「我们不会收回这条条例,此条例已交由立法会讨论,现在希望立法会的审议能尽快完成。」,反问「我们是否乐见有一些犯了严重罪案的逃犯在香港,但我们不能够彰显公义,去按着台湾当局提出移交的申请来处理这件事?」   林郑月娥指,条例草案并不是如游行人士所指全部都涉及内地,「而是一视同仁去处理,不是为某一个司法管辖区而设,譬如内地这个司法管辖区而设立的」。被问及草案会否还有修订空间,林郑月娥表示,如果在立法会审议过程中,有很明显、充分、实质的证据要作出进一步的修订,政府一定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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