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偷女友母8千元保释期再偷1万 官斥无珍惜机会判入更生中心

2019-04-02 11:00

青年偷走女友母亲8000元利是保释期间又再偷窃。
青年偷走女友母亲8000元利是保释期间又再偷窃。

18岁青年到访女友住所时,偷走女友母亲抽屉内8000元利是,事后被捕,岂料获保释候判刑时,再度偷去女友母亲1万元现金,再度被擒。他早前承认两项盗窃罪,由于感化报告不建议被告继续接受感化令,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辩方求情称年轻人都有可能会有犯错,但他在监禁期间已作深刻反省,亦深感后悔,学识遵守法纪,又呈上被告莫子俊亲撰的求情信,恳求可再处以感化。裁判官香淑娴训斥被告,未有珍惜法庭给予的机会,「你而家一出嚟就同法庭讲会做返个好人?」,认为被告若要改过口讲无凭,著他要身体力行实践出来。

被告早前自称月入3万,却无法赔偿失款,需要母亲代为赔偿,据知现已偿还所有失款。案情指,被告去年11月某日到女友深湾轩寓所探访,盗去8000元利是钱,女友母亲临近圣诞发现不见了利是钱,疑为被告所为,被告在追查下承认偷钱,并哀求「畀次机会」,事主报警处理。被告2月22日在庭上认罪,惟在见感化官后数日、即3月3日又再重施故技,更偷走1万元,再度被捕。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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