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刘銮雄提覆核 律政司指不适宜评论

2019-04-01 21:26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小图)就《逃犯条例》修订提覆核。资料图片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小图)就《逃犯条例》修订提覆核。资料图片

政府计划修订《逃犯条例》,处理台湾杀人案及解决制度漏洞,在星期三立法会首读前,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向高等法院入禀寻求司法覆核申请许可。

律政司回应指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适宜评论,会根据法律和司法程序处理。

刘銮雄于2014年因贿赂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及洗黑钱罪成,在澳门被判入狱5年3个月,但香港和澳门并无引渡协议,刘銮雄与同案的南华足球会前班主罗杰承至今未有服刑。

律政司不评论。资料图片
律政司不评论。资料图片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就《逃犯条例》修订提覆核。资料图片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就《逃犯条例》修订提覆核。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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