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深水埗特卖场偷32元货 停职警长表证成立
2019-04-01 12:48
驻守九龙城分区的停职警长去年5月在深水埗电子特卖城选购6件平价货,结帐时涉嫌只付部分货品价钱,当场遭店员截停查办。停职警长涉嫌偷窃4件总值32元的货品被控一项盗窃罪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受审。停职警长承认,连同上述4项货品,一共带走了6项货物,当时只是忘了付款。身兼辅警的兼职店员形容他行为可疑,对答神色慌张;辩方却质疑店员陈词夸张失实。裁判官听罢控方举证后裁定表证成立。
51岁停职警长张家辉涉嫌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仁商场电子特卖城盗窃一个小型多用途包(价值9元),一块行李牌(价值5元),一盏LED灯(价值15元)及一包眼镜防滑贴(价值3元),总值32元。张承认带走4项货品、一条毛巾和一条塑胶保护带,当时就毛巾和塑胶保护带已完成付款交易,馀下的只是忘了付钱。
当值兼职店员吴汉权庭上供称,去年5月18日约下午4时半店内发现被告。吴当时观察了被告约10分钟,形容对方行为闪缩,不禁令人怀疑,被告一时「企直」,一时选择货品。吴又指被告不时望向各制服职员,而恰巧吴当时未换上制服。
吴怀疑被告未付款便离开店铺遂上前询问对方,被告回应:「唔好意思,我落去畀番。」吴形容被告「口窒窒」,面青口唇白,遂感觉对方已承认取了有关货物。吴补充,整个与被告对话过程不察觉精神上有异状,被告态度良好、交流清晰。
吴在辩方盘问下承认辅警身分,辩方揭发吴去年的口供纸上没有记录被告可疑之处。以吴出任辅警的经验,辩方认为吴不可能不提出被告可疑的行为,质疑吴今庭上口供过份夸饰。吴坚称自己有讲,指:「讲咗都可以无写,感受唔需要写都得。」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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