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抢手机】控方播记招片段 期间许智峯用手机遭裁判官批评

2019-03-27 17:10

今日控方在下午播放许智峯事后在立法会的记招片段。
今日控方在下午播放许智峯事后在立法会的记招片段。

去年4月立法会审议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时,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涉抢去任政府「狗仔队」的保安局行政主任手机,案件今在东区法院续审。

控方下午播放许智峯事后在立法会的记招片段,以及许在去年5月5日的会面录影片段。惟期间许在庭上使用手提电话,遭裁判官批评并一度休庭5分钟。然而辩方大律师亦表明,许身为议员,其实一直用文字方式处理公务及相关事情;再者,裁判官亦未有任何撤回电子通讯模式的命令,法庭亦设有wifi,公众人士亦可在不干扰法庭运作下使用电子设备。聆讯遂继续进行。

立法会记招片段中,许承认自己做法不妥并致歉,他提到事发经过,指当时事主梁诺施否认对他作出记录。他承认自己曾在洗手间内阅览记录,但同时许质疑记录过于「钜细靡遗」,认为此举侵犯议员个人私隐,又指会将事件转介私隐专员公署。

而另一段港台回应片段,许表示「今次事件觉得自己做得好错好错」,认自己行为不恰当,对于造成事主压力及困扰,向事主及公众道歉,并称会好好反省。

而会面录影中,面对警员的提问,许只多次回应「无嘢想讲」、「我无嘢讲」。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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