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授权以家人物业抵押 中年妇呃逾4800万贷款转介高院审
2019-03-27 16:10
41岁妇人由2013年11月起,多次向财务机构声称已获得授权,将丈夫及其家人名下物业作抵押,以申请按揭逾4800万元,她被控11项欺诈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无毋答辩,案件将转介至高等法院审理,将于5月7日在东区法院进行交付程序。被告准以20万元担保外出候讯,不得离开香港,以及不可接触控方证人和与家人讨论案情。
被告黄玛莉,报称无业,控罪指她于2013年11月起至2015年8月,向不同财务公司讹称自己已获7名业主委任为合法受权人,以将物业进行按揭贷款,总值4814万元。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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