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手电梯偷拍中学生裙底 「街头健身王」有违公德行为罪成

2019-03-14 16:55

被告黄炜峰被裁定有违公德罪名成立。
被告黄炜峰被裁定有违公德罪名成立。

曾于14至17年夺得香港街头健身锦标赛冠军、有「街头健身王」之称的黄炜峰,涉嫌于黄大仙屋邨扶手电梯偷拍一名中六女生裙底,被控以一项有违公德行为罪。黄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指,黄偷拍行为猥䙝,是「引起公愤的行为」,但案发前行为良好,准以继续担保外出,案件押后至3月29日判刑,期间为黄索取社服报告,但不排除判以即时监禁。

裁判官认为,案发时现场光线充足,男途人可清晰看见黄弯下身并伸手到裙底偷拍。男途人和女学生均指,黄遭揭发后道歉并删除片段,两人説法吻合,证供中肯及可信。对于黄声称被捕后因「当时无嘢做」,只删除了日常照片和一段YouTube影片,裁判官指説法完全不合理,黄面对严重指控,应当知道手机是重要证物。辩方求情指,黄在本地及国际的街头健身比赛多次夺冠,积极宣传「全人运动」。事发后即向事主致歉,显示重犯机会低。黄更担心,留有案底令他将来不获选为代表出赛。

被告黄炜峰,二十四岁,被控于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在黄大仙慈正邨近正泰楼的上行扶手电梯用手提电话偷拍一名女子裙底。

法庭记者:林欣乐

被告黄炜峰。
被告黄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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