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健身王涉偷拍押3月裁决 女事主供称曾出手阻止删片

2019-03-11 18:08

被告黄炜峰(小图)。 资料图片
被告黄炜峰(小图)。 资料图片

被誉为「街头健身王」的黄炜峰涉嫌在黄大仙一屋邨扶手电梯偷拍中六女生裙底,疑被男途人发现后删除手机内影像。被捕后被告否认拍片,而涉案手机中亦找不到相关片段。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男途人庭上指,案发时看见被告弯下身,右手拿著手机伸入裙底,立刻喝止称「你做咩影人裙底?」辩方指,女生校裙长度过膝,被告当时手拿纸袋,弯低伸手拍片实在难以兼顾。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3月14日作出裁决。

被告黄炜峰,24岁,被控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控罪指他于去年10月23日,在黄大仙慈正邨近正泰楼的上行扶手电梯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即用手提电话偷拍一名女子裙底。

当时就读中六的18岁女生上庭供称,案发当天约下午6时她补习后回家,途经扶手电梯时,一名男途人拍她肩,告知她被人偷拍。站在事主身后两级的被告,连声道歉説「对唔住、对唔住」,更欲删除片段。她出手阻止但被挡开,被告最后成功删片。期间,她看到手机上有白影的定格,怀疑是自己身穿的白色校裙。男途人徐炜供称,事发时看见被告弯身并伸手进事主裙底,于是上前阻止。徐又指,看见被告手机上显示扶手梯的影片定格。辩方质疑,事主没有亲眼看到被告偷拍她,又指出,徐并不肯定被告手机内的片段定格是现场的扶手电梯。徐亦承认没有看到裙底影像。

法庭记者:林欣乐

建立时间:17:34
更新时间: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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