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主控官遭淋镪水案 「买凶」上诉人获减刑至囚10年

2019-03-11 15:31

外籍主控官叶祖耀(Neil Mitchell)。 资料图片
外籍主控官叶祖耀(Neil Mitchell)。 资料图片

律政司外聘检控官于2009年遭2名男子淋镪受伤,案中负责招揽行凶者的男子承认一项「串谋意图使身体受严重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2012年被判监12年,他不服刑期提出逾期上诉。上诉庭法官早前批准上诉并减刑至10年监禁,今早颁下判词解释,该名男子协助控方顶证同案疑犯,只是疑犯认罪令他不用作供,他仍可获进一步减刑。

案发于2009年10月27日,外籍主控官叶祖耀(Neil Mitchell)离开湾仔区域法院用膳时,遭2名凶徒淋泼硫酸,导致左眼、左耳和左颊烧伤。负责「买凶」上诉人陈立德事后逃往内地,2年后回港时被捕。他承认在案发前约2周收到某人指示要阻止叶祖耀上庭,他遂招揽行凶者在案发当日淋镪。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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